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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


  --装备工业。主要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达到发达国家同类产品本世纪初的平均水平,售后服务质量与国际接轨。重要基础件、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和数控机床等重点产品的可靠性与使用寿命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0%。主要通用装备和大型成套装备的整机可靠性大幅提升,农机、汽车、船舶和民用飞机的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水平,航天、发电和轨道交通的尖端产品质量达到或保持世界领先水平。高端关键基础零部件的国内配套满足率和高端基础制造装备的国内保障程度明显提高,高技术关键装备的产品质量实现大幅跃升。

  --消费品工业。主要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与能耗指标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新兴消费品与重点耐用消费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与国际水平接轨,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质量显著改善。高端高档纺织和服装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家电出口中,自主品牌产品的产值达到30%。食品、药品企业的质量管理更加规范,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电子信息工业。主要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及技术性能、环保与能耗指标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通用元器件、集成电路和软件等基础产品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下游及关联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消费电子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与保障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重大应用软件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和维护性水平显著提高,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质量与可靠性取得明显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改善产品质量发展环境

  --健全质量发展政策与规章制度。在修订完善已有产业政策、部门规章与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形成目标清晰、任务明确、内容协调、措施配套的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政策与规章体系,打造政策透明、措施有效、管理得力的质量发展政策与制度环境,为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提供明确、稳定、持久的政策预期与制度约束,保障工业产品质量的良性发展。

  --推动工业标准贯彻实施。结合地方、行业特点和企业需求,组织行业协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开展工业标准的培训与宣贯,促进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围绕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能耗等领域,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防范和杜绝无标、违标、降标生产。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严格行业准入与市场退出管理。加强对关系安全、卫生、环保以及国计民生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行业准入与市场退出管理。在产业政策中,将质量要求列为行业准入条件与考核重点,在严格审查申请企业的行业准入资质与能力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已获得准入资格的企业实际运营绩效的动态监控与考核,对不能持续满足质量要求的企业实施强制退出。进一步加强市场退出管理与制度建设,落实企业退出市场后的产品售后服务责任,有效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地方主管部门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支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落实产业政策监管和质量管理指导职责。鼓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地方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本地区“十二五”时期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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