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治标与稳健治本相结合
围绕我国工业经济发展急需,找准加快产品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加强技术改造、标准贯彻与产业政策引导,促进我国工业产品的质量水平在短期内有一个明显提升。同时,着眼工业经济长远发展,围绕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加快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构建质量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制约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实现跨越发展。
2.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加强政府监管相结合
加强法制建设、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发挥质量主体作用,切实履行质量发展与质量保证责任。同时,加强政府监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质量欺诈、不实宣传、虚假声明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坚持扶持先进与限制落后相结合
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激励机制,通过典型示范与政策扶持,引导和带动全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与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发展。同时,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与升级,营造供需基本平衡且竞争适度的市场环境,重建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良性选择机制,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4.坚持立足国情与接轨国际相结合
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的实际需要,立足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现实条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抓好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与消费热点等领域的品种开发、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同时,跟踪全球市场动态,接轨国际先进标准,满足不断升级的国际消费需求,以质量拓市场、谋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目标
到2015年,工业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传统产业的产品质量、档次结构更趋合理,附加值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淘汰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与能耗不达标的产品。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高端高档工业产品和关键核心零部件自给能力明显增强。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国内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面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检测能力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要。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率达到100%,质量损失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主导产业中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产值比重达到50%。
--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全面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品种更加丰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
--自主品牌的质量信誉与品牌形象明显改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主要行业内的自主品牌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85%,出口产品产值比重达到30%。培育形成一批国际知名品牌。
2.重点行业目标
--原材料工业。主要产品的质量水平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重点产品的质量水平与国际接轨。特殊、关键与高端产品的质量水平与技术性能明显改善,国内配套满足率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下游产业与重大科技工程发展需要。化工、建材产品的安全性、环保性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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