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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八八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投资体制改革

  7.一九八八年投资体制改革,主要是对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开始实行基金制管理,使重点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也约束基本建设投资膨胀。中央基本建设基金,由国家确定的几项中央预算收入和定额拨款构成,并在财政预算中列收列支,专款专用,年终结转,周转使用。其中,经营性建设的投资实行有偿使用,并着手建立严格的投资管理、使用和回收的责任制;非经营性建设的投资,仍暂按原方式进行。基金主要是用于“七五”计划内的重点工程。同时,制定必要的政策,引导和组织各级地方政府的自筹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能源、原材料、交通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8.搞好对中央基本建设基金的管理。一九八八年,先组建少数竞争性的专业投资公司,如能源、交通、原材料和农业投资公司,主要承担本行业中央投资的重点建设任务,也可以跨行业投资。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负责基金的使用,回收,并努力使基金增值。相应取消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投资的职能。中央基本建设基金,由财政部按照纳入基金的项目的收入进度,划转建设银行,按国家计划进行管理。建设银行与投资公司的关系是经济关系,不是行政隶属关系。投资公司不得经办金融业务。
  9.促进投资结构合理化,提高投资效益。运用必要的税收手段,合理调节投资方向。制定合理的规模经济标准,限制那些达不到规模标准、技术工艺落后项目的建设。全面推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制,从项目选定、设计、施工到设备供应和设备进口,都要打破地区、部门和军工、民用的界限,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尽快制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规,禁止营私舞弊、保护落后。

物资、商业体制改革

  10.一九八八年物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着手将国务院各部门管理物资的机构,区别不同情况,有步骤地并入国家物资部门,逐步取消国务院各部门分配和管理物资的职能,为发展国家指导管理下的生产资料市场,实现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创造条件。国家计划分配的物资,逐步改为由计划部门和物资部门直接将指标分配到使用企业。在推进这一改革时,有关部门必须搞好各方面物资供应的衔接,防止中断或脱节。物资部门与物资经营单位,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为生产建设服务,切实转变官商作风。
  11.加强国家分配资源的管理,清理部门、地方管理的物资。对无故不完成国家计划分配调拨任务的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对各部门现在管理的物资,要进行认真清理,以不同方式进行管理。属于关系经济建设全局的少数紧缺物资,确需继续分配的,经国家计委审查批准,由国家物资部门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属于国家重点生产建设需要的重要机电产品,实行合同订购,供求基本平衡的重要原材料和协作配套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由国家组织好产需衔接,双方协商订购;其他物资取消分配,放开流通。地方管理分配的物资,也要参照上述原则进行清理。
  12.进一进发展和完善生产资料市场。这是搞好物资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工作重点。一九八八年,要继续推广石家庄市对计划内外物资实行同一销价、价差返还、逐步放开、发展市场的经验。研究制定对统配钢材、有色金属、水泥等重要物资,实行由生产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出厂限价销售,国家向生产企业收回价差,并对使用单位给以相应补偿的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各地的物资贸易中心,发展以城市为中心,国家指导管理下的开放式、竞争性的生产资料市场。坚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市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分开,经营者不管理市场,管理者不参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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