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的批复
(国函〔2000〕1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接受1999年9月24日在日内瓦通过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接受书由外交部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