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认真开展获证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农机使用者质量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对在用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有关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的计划和结果,要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备案,并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农机产品,要及时督促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整改,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网络,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方便农机用户投诉。按时汇总和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农机质量投诉信息,并逐级上报。获证产品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集中质量投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有效解决的,可对其证书予以撤销。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重点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推动补贴机具质量不断提高。
七、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认真贯彻《农业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和《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以推广鉴定和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定工作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对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排查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完善防范措施,形成完整的防控体系,构建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自律自觉性。
八、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健康发展。要将农机试验鉴定体系建设纳入到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积极实施项目带动,加大对农机推广鉴定等基础设备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农机试验鉴定公共服务能力。切实保障质量调查和投诉监督工作经费,确保质量调查和投诉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同时,各级农机试验鉴定、质量投诉监督、质量认证、维修管理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