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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全国妇联将于2012年2月底印发表彰决定,向全国三八红旗手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向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将于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在京举行隆重表彰活动,对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和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代表予以表彰。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全国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100730
  联 系 人:孙征
  联系电话:010-6510312465103155
  传  真:010-65103167
  电子邮箱:xinwenchu739@sina.com

  附件:1、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2、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4、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11月8日

  附件1: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全国三八红旗手名额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额

单位

全国三八红旗手名额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额

北京

8

6

广东

10

6

天津

8

5

广西

9

6

河北

10

6

海南

5

3

山西

9

6

重庆

9

5

内蒙古

7

5

四川

10

6

辽宁

9

6

贵州

9

6

吉林

7

6

云南

9

6

黑龙江

9

6

西藏

5

3

上海

8

6

陕西

9

6

江苏

10

6

甘肃

7

5

浙江

9

6

青海

5

3

安徽

10

6

宁夏

5

3

福建

9

6

新疆

6

5

江西

9

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

2

山东

10

6

中直机关

7

4

河南

10

6

中央国家机关

19

15

湖北

10

6

解放军

12

10

湖南

1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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