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002年1月10日 中发〔2002〕2号)
2001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新的发展。农业生产克服严重旱灾平稳发展,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民收入有了恢复性增长,农村社会保持稳定。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仍然是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应当看到:去年农民收入虽有恢复性增长,但基础很不牢固,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些长期性、根本性因素并未消除;今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年,农业可能受到较大的冲击,农民增收的难度更大。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到扩大内需方针的落实,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全党务必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新阶段增加农民收入,要有新的思路,采取综合措施。要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农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完善农业管理体制,使农村经济更加活跃起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定不移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农民直接增收,力争今年农民收入有明显增长。
一、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调整农业结构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年要着重在调整农业区域布局,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畜牧业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下功夫,争取有大的进展。
按照区域比较优势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农业区域布局的调整。粮食主销区要认真落实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在保护好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多发展高价值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努力增加农产品出口。粮食主产区要抓住主销区腾出部分粮食市场的机遇,发挥自身优势,优化品种,降低成本,扩大粮食销售。主产区特别是主销区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做好粮食产销衔接工作,保护好国内粮食市场。中西部地区要利用目前我国粮食供给充足、库存较大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规模,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步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