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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1990年6月26日)


  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适度的投资规模和合理的投资结构对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全社会投资规模、结构和效益以及前景预测的有关信息,是国家建立宏观调控机制、制定产业政策、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积极平衡和社会资源合理分配的重要条件。为全面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管理和指导,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工作由国家计委、国家信息中心组织实施。系统建立过程分为科研、试点和实施三个阶段。系统总体方案的设计和六省三市范围的试点工作已于1989年5月前完成。
  根据当前国民经济治理整顿和强化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国家计委和国家信息中心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试行)》,确定在今年下半年经过必要的培训后,该系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争取在1991年正式投入使用。今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计委《关于组织实施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请示》。现将《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以便试行。
  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国首次建立的大型宏观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有赖于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目前已成立由国家计委、国家信息中心组成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成和协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国家计委副主任陈光健,副组长为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高纯德,成员为国家计委投资司司长徐荣初,技改司司长李弘道,国家信息中心数据库部副主任徐鲁溪。请各地明确由计委(计经委)会同经委,并商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好这项任务。
  请各地区、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按《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试行)》(附后)中的有关规定开始系统建设的动员,并对组织管理、工作分工、人员和技术装备条件及经费等各方面做出具体部署。有关系统建设的培训和第一次试采集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等,以国家计委和国家信息中心另行下达的通知为准。
  建立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肯定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有力支持和有关方面的积极合作下,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使系统早日投入运行,并不断得到完善,为加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决策水平做出贡献。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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