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土规划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是:资源的综合开发,生产力的合理布局,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一)分析论证和充分体现当地政府和上级政府提出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提出地区的总体发展方向和目标。
(二)在对国土资源进行分析研究和确定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资源开发的时序和规模。
(三)研究和提出地域的合理分工、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域,并从资源综合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角度,提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结构和布局。
(四)提出区域性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
(五)对资源开发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项目,从资源、技术经济、基础设施的条件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分析论证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各地区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基础不同,要从实际出发,确定规划内容并突出重点。对重点问题要作充分的论证,不求面面俱到。规划完成后,应按照《
国土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上报审批。
四、为了科学地编制国土规划,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国土规划要从综合分析规划区资源、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条件出发,研究地域分工和生产力布局,发挥区域优势,以取得最佳综合效益。
(二)国土规划要密切联系实际,同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相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规划要紧紧围绕各级政府提出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并在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予以充分体现。当前,省(区、市)国土规划应以2000年为基本规划年限,内容重点放在为编制“八五”、“九五”计划提供依据上。对有些重大问题,需要展望到二十一世纪初期。
(三)国土规划要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既要发挥地区的区位、资源和技术经济优势,又要服从更大地域乃至全国总体发展的要求。
(四)国土规划要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要求,立足当地,放眼全国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国际市场状况,避免封闭式地自成体系。
(五)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要研究环境和地区经济承受能力,环境保护与整治要考虑国力的可能。要寓治理于开发,寓开发于治理,把开发和治理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国土规划完成后,要采取各项积极措施,使之发挥作用。主要途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