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华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665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华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生保发〔2011〕39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和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华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拟任董事长李春彦,拟任总经理孙玉祥。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
三、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