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深圳立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1〕1583号)
汕头市潮阳区保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深圳立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深圳立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汕头市潮阳区保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深圳市大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益田路交界东南皇都广场3号楼1102和1103。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