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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安排和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全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利,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群众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和系统干部职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充分考虑各地工作水平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学习宪法,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宪法有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论述,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理念,确立执法者必先学法、用权者必先守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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