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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区政府王永平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区政府王永平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6〕6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月24日决定:任命王永平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俞宗怡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免去曾俊华的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职务、王永平的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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