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重点示范推广铺膜播种、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推行规范化、标准化作业,地膜覆盖种植地区推广应用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形成不同地区的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到“十二五”末,花生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25%以上。
4.棉花生产机械化技术。重点示范推广种子加工清选、高密度铺膜精量播种和膜下滴灌、高效施药、棉花机械收获、加工、棉秆收获及残膜回收等综合机械化技术。到“十二五”末,新疆棉区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30%以上,全国棉花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以上。
5.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以甘蔗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为重点,示范推广蔗地深耕深松、中耕施肥培土、节水灌溉、蔗叶粉碎还田等机械化技术,完善不同类型的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体系。到“十二五”末,甘蔗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20%、15%左右。
6.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技术。开展茶园中耕、植保、茶树修剪、节水灌溉、茶叶采摘等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提升茶叶机械化加工工艺技术水平,实现茶叶生产清洁化、节能化。到“十二五”末,机械采摘水平达到25%以上,茶叶机加工水平达到90%以上。
7.果蔬生产和产后处理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开沟、施肥覆土、中耕除草、高效植保、修剪、采收、运输、分级、包装等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果园复式作业机械和贮藏保鲜技术。
(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
1.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加大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力度,发挥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实施规模;按照《
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类型区继续完善熟化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进一步探索南方地区保护性耕作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加强配套作业机具筛选和改进完善,建设技术试验监测平台,强化应用效果的试验监测与示范引导;强化宣传培训,加强技术普及,提高农民认知度和实施保护性耕作的自觉性,构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7亿亩。
2.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围绕秸秆的肥料、饲料、燃料、基料和原料“五料”利用,重点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以及秸秆收、储、运机械化技术,探索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模式,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收集加工体系建设,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为实现到“十二五”末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5%提供机械化技术支撑。
3.机械化旱作节水技术。在北方旱作区重点示范推广少免耕播种、深松、联合整地与化肥深施等机械化技术;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示范推广以机械化覆膜保墒种植及残膜回收等为主的旱作节水农业机械化技术;在灌溉农业区重点示范推广深松蓄水、激光平整地、滴灌等节水灌溉机械化技术。
4.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加强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研究制定各类作物残膜回收作业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加强机具试验选型,提高机械化残膜回收率,减少白色污染。
(四)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
1.畜牧养殖机械化技术。重点示范推广饲料加工、饲喂技术,机械化畜禽舍粪便清理技术、固液分离技术、液态肥储运施肥技术、有机肥堆肥生产技术,推进畜牧业与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能源的有机结合,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的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
2.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牧草种植与收获、天然草场恢复机械化技术、青贮和黄贮饲料收获加工机械化技术,促进草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十二五”末牧草机收水平达到50%,人工草场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
3.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耕水机、微孔曝气增氧装备、叶轮式增氧机、智能投饵机、清淤机等健康养殖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养殖水质的便携式检测、在线监控等智能化水质调控技术和装备,提升科学养殖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五)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示范推广
加强设施园艺实用装备、设施畜牧实用装备、设施水产实用装备示范和推广,重点推广设施生产机械、环境调控、物理农业装备与技术。
(六)丘陵山区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
针对丘陵山区种植制度多样、规模小、种植分散等特点,示范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先进适用的轻简型农业机械及技术,加大技术推广服务与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探索丘陵山区机械化技术体系,促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技术与机具的推广与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科学谋划,确定推广重点,强化推进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切实抓出成效。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机化技术推广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和措施。切实落实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保障推广人员合法权益,保证推广工作正常运转。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技术补贴的导向作用,引导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农机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等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的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国家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建立起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创新运行机制,改善推广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依托《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农机化推进工程》等建设项目,加强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知识更新,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全面提升农机化技术推广系统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抓好项目实施,发挥示范作用。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工作力度,科学谋划项目,增加项目储备,争取项目支持。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要以农民为主体,紧紧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的宣传带动、技术辐射和示范效应,提高项目实施效果。要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以全程机械化生产方式为主,加强先进的农机化和农艺技术集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并充分发挥项目的培养人才的作用,提高项目的综合效应。
(四)加强广泛协作,创新推广机制。完善农机科研、教学、推广、生产单位协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推结合。加强农机、农艺等部门的合作,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机械化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融合。建立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与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合作推广机制,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技术推广中的载体作用。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农机化技术推广的运行机制,不断创新推广机制和方法,解决技术推广“最后一道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机化技术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积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
(五)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化技术推广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农机化技术推广法规政策、成效经验,先进典型,为农机化技术推广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络,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势,大力宣传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并加强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建设以互联网为主的农机化技术推广系统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水平。
附件4:
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一、“十一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发展成效
(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进入依法鉴定新阶段
(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四)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统筹发展成效明显
二、“十二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保障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领域试验鉴定能力
(二)提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规范化水平
(三)推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理论和技术创新
(四)优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布局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投入力度
(三)强化人才培养
(四)扩大宣传和对外合作
附表:“十二五”部级鉴定能力布局规划
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前言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质量评价公共服务职能,是农业部和省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益性事业,是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为龙头,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基础,地(市)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补充的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法规和技术体系不断完善,试验鉴定能力明显提升。目前全国共有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34个,地(市)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25个。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达1300多人,试验室面积达1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达3.5亿元,仪器设备9300余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