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现场核查。
工业源产污设施,如锅炉、窑炉,注意备用设备必须填报;如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有锅炉的必须填报锅炉普查表。
工业源、医院的电磁辐射、射线装置、含放射源装置,所有该类装置均须填报。
注意核查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与有关票据、台帐是否相符。
污染治理设施,备用治理设施必须填报。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从严掌握。要严格对照危险废物名录确定普查对象危险废物产生、综合利用、处置情况。
生活源中住宿业、餐饮业兼营的其它服务业;洗浴业兼营的餐饮业,如为同一业主经营,必须一起填报;如为租赁给他人经营的,应作为独立的普查对象单独填报。
七、错填错报
(一)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但普查表中填报;或不属于污染治理设施,按污染治理设施填报。
如:湿法除尘填报为脱硫设施,鼓风机按照污染治理设施填报。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设,但按处理设施填报;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渗滤液回喷,按处理设施填报。
宾馆、饭店的化粪池、隔油池计入了废水治理设施;普通抽油烟机按油烟净化装置填报。
医院中没有医疗废物处理装置或不属于规范的处理设施,但按有处理设施填报。
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未按实际监测结果填报,按照设计处理效率或根据产排污系数反推填报。
(二)代码填报错误
污水处理方法及代码填报错误。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代码错误。
含放射源设施的放射源代码错误或未填代码。
八、逻辑性、合理性
注意表内指标之间、表间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
废气治理设施未填报除尘设施,但固废普查表中有粉煤灰--核查有无除尘设施;或固废填报是否有误。
锅炉燃烧方式与粉煤灰及炉渣的比例。
废水实际处理量大于废水产生量。
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未填报,但运用产排污系数计算时按照有治理设施核算产排污量。
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但固废普查表中没有脱硫石膏的产生量。--核查是否确实建设脱硫设施,脱硫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若未建设或未正常运行,则核实二氧化硫产生、排放量的核算是否按照有脱硫设施计算,或核实产生、排放量是否合理。
产排污系数核算产排污量所采用的产品产量或原材料使用量,与G102表或G202表中的产品产量、原材料使用量是否存在逻辑上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