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机构应在服务点醒目处统一悬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标牌,为服务点配备验钞设备和能够打印交易单据的受理终端。要求服务点建立统一的助农取款登记簿,逐笔登记取款日期、取款人身份信息、取款金额等信息,经取款人或代理人签字(指纹)确认,并定期核对。持卡人对现钞有争议的,应当场更换。要向持卡人明示安全用卡须知、假币识别、举报投诉电话等注意事项。要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全面了解并正确使用该项服务,培养农民用卡习惯。
收单机构要对服务点和受理终端建立信息档案,加强对服务点的业务和技能培训,通过服务点进行假币识别宣传,防范假钞风险。要每季对服务点至少巡检一次。对存在欺诈、套现、卡片侧录、利用受理终端不正当牟利、故意使用假币等行为的服务点,收单机构应中止协议,收回受理终端和标识牌,并及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其他收单机构不得再与其合作开展银行卡业务。
九、各相关机构要按季汇总有关信息,从2012年1月起,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本地区情况按附件中附表1格式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本银行情况按附件中附表2格式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三)中国银联将跨行情况按附件中附表3的格式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十、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村农业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精神,专为便利偏远农村地区小额现金支取的一项实事工程。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发卡机构、各收单机构、中国银联务必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重要意义,借鉴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开展的经验,认真做好组织和推广工作,构建起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切实把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化支付服务延伸到万村千乡,将政府部门有关惠民利民政策的温暖送到老百姓身边。
为加强组织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组织成立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