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8号
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评价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现予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二: 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三: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005年6月14日
附件一: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由烧结、焦化、炼铁、炼钢以及轧钢等各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由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普适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具体、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考虑到长流程生产企业与短流程生产企业生产工序和工艺过程的不同,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各自的实际生产特点,对其二级指标的内容及其评价基准值、权重值的设置有一定差异,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见图1~图4。
图1~图4(图略)
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就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平均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它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实际效益和水平的影响程度大小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短流程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4。
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而不断完善,达到新的更高、更先进水平,因此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及指标的基准值,也应视行业技术进步趋势进行不定期调整,其调整周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应超过5年。
表1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一级指标
| 权重值
| 二级指标
| 单位
| 权重值
| 评价基准值1
|
(1)
能
源
指
标
| 25
| 综合能耗
| kgce/t钢
| 4
| 700
|
可比能耗
| kgce/t钢
| 6
| 680
|
焦化工序能耗
| kgce/t焦
| 3
| 140
|
烧结工序能耗
| kgce/t矿
| 2
| 60
|
炼铁工序能耗
| kgce/t铁
| 3
| 446
|
转炉炼钢工序能耗
| kgce/t钢
| 2
| 20
|
电炉炼钢工序能耗
| kgce/t钢
| 2
| 210
|
电炉冶炼电耗
| kWh/t钢
| 1
| 370
|
轧钢工序能耗
| kgce/t材
| 2
| 80
|
(2)
资
源
指
标
| 20
| 转炉金属料消耗
| kg/t钢
| 4
| 1090
|
电炉金属料消耗
| kg/t钢
| 4
| 1050
|
炼钢耐火材料消耗
| kg/t钢
| 1
| 10
|
企业吨钢耗新水
| m3/t钢
| 7
| 6
|
企业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 %
| 4
| 93
|
(3)
生
产
技
术
特
征
指
标
| 20
| 高炉入炉焦比
| kg/t铁
| 3
| 380
|
高炉喷煤量
| kg/t铁
| 3
| 150
|
高炉产渣量
| kg/t铁
| 3
| 320
|
转炉氧气消耗
| Nm3/t钢
| 2
| 55
|
连铸比
| %
| 4
| 100
|
连铸机作业率
| %
| 1
| 75
|
钢材(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
| %
| 4
| 96
|
(4)
综
合
利
用
指
标
| 20
| 焦炉煤气利用率
| %
| 2
| 100
|
高炉煤气利用率
| %
| 3
| 97
|
转炉煤气回收量
| kgce /t钢
| 3
| 21
|
余热利用量
| kgce/t钢
| 3
| 30
|
含铁尘泥回收率
| %
| 2
| 100
|
回收含铁尘泥利用率
| %
| 2
| 100
|
冶炼渣利用率
| %
| 2
| 100
|
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 元/t钢
| 3
| 100
|
(5)
污
染
物
指
标
| 15
| 外排废水量
| m3/t钢
| 3
| 3
|
COD排放量
| kg/t钢
| 2
| 0.20
|
石油类排放量
| kg/t钢
| 3
| 0.005
|
SO2排放量
| kg/t钢
| 4
| 1.0
|
烟(粉)尘排放量
| kg/t钢
| 3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