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38号)
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统一部署,监察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监发〔2011〕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从今年起至2012年底,选择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探索和积累经验,我部为试点单位之一,承担国务院机构机关工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任务。部党组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明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在部机关、督察局、直属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所属单位的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按照部总体要求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将《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部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十分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就绩效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2008年颁布实施的《
国务院工作规则》要求在国务院及部门实行绩效管理制度。今年刚颁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实行综合评价考核。《意见》的印发实施,使我国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从理论研究正式转向具体实施。选择我部为试点单位之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部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学习研究绩效管理工作,审定工作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部党组提出的明确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部党组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准确把握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