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发电。加快以风力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在新疆、内蒙、东北、华北和东南沿海地区开发规模较大的风力发电场。继续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
(四)促进西电东送
调整东西部电源建设的布局,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在加快西部地区电力资源开发进度的同时,合理控制东部地区常规燃煤电厂的建设,为西电东送提供市场空间。
在南方互联电网重点做好向广东送电1000万千瓦工程。开工建设龙滩、小湾和构皮滩等大型水电站,在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适当建设燃煤电厂。主要建设天生桥至广东第三回、昆明经罗平至天生桥、贵州经广西至广东三项5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以及贵州至广东、三峡至广东两项 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
在中部电网配合三峡水电站的建设,重点配套建设三峡输变电工程,总规模为交流500千伏输电线路6900公里,直流 500千伏输电线路2200公里,交流500千伏变电容量2475万千伏安,直流换流站总容量1200万千瓦。其中约60%的三峡输变电建设工程在“十五”期间完成。疏通四川电力外送的电网通道,为四川电力东送创造条件。
北部电网在现有山西大同至北京房山、内蒙丰镇经张家口至北京昌平三回500千伏西电东送输电线路的基础上,加大蒙西、山西向京津唐送电力度。到2005年,京津唐地区接受蒙西送电容量超过270万千瓦。加快开发西北黄河上游水电站、建设陕北和宁夏煤炭基地坑口电站的步伐,努力实现向华北电网送电。
(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在继续做好对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及回收利用的基础上,加大对火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的力度。严格执行“两控区”政策,位于“两控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或在建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火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位于“两控区”范围内已建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火电厂,分期分批建成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具有相应效果的减排二氧化硫的措施;除以热定电的热电厂外,在大中城市的城区及近郊区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其他地区的火电厂,也要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项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力争在“十五”末期我国烟气脱硫产业初具规模, 30万千瓦及以上的国产湿法脱硫机组投入运行。
(六)大力开展电力工业节水、节油工作
加强火电厂的节水管理,在新建火电厂推广应用成熟的节水和废水回收技术,加大对现有火电厂节水技术改造的投入,加强对新的节水技术和工艺的研究开发。在长江中下游、沿海等丰水地区新建的火电厂,推广直流或半直流供水技术;在严重缺水地区新建的火电厂,推广空冷技术;在其他地区的火电厂,推广使用提高循环水浓缩倍率的稳定剂,以减少用水消耗;在供热电厂,推广供热回水处理与利用技术。全面推广高浓度水力冲灰和干除灰、除渣技术。
对燃油电厂实施燃煤和水煤浆代油技术改造,或结合我国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实施天然气代油技术改造;对仍在使用大油枪的燃煤机组全部完成采用小油枪的技术改造;通过改造提高锅炉在低负荷下的稳燃能力,减少助燃用油;积极开展等离子无油点火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同时加强管理,降低机组停运次数,以减少火电厂点火用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