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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关于加快煤炭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煤炭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职业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依法治教;立足煤炭,面向社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求,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步伐,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教育结构,办出职教特色。
  (四)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从本世纪末到下世纪初,按照“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健全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的原则,把煤炭职业教育基本建设成为能够主动为煤炭工业发展服务,布局合理,结构科学,体系完备,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灵活,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较高,初、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煤炭职业教育体系。
  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探索职教规律,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教育管理,使煤炭职业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到2000年,煤炭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基本维持现有水平,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利用现有学校,逐步改制(改建)高等职业学校5所,在校学生达到1万人。
  职业学校实行以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为主要内容的“双证书”管理制度,毕业生应具备直接上岗的职业能力;接受各种职业培训的人员都应通过国家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鉴定,逐步实行以技能证书或岗位操作证书为主要内容的执业证书管理制度;国有重点煤矿的采掘区队长要全部由有实践经验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担任,国有地方煤矿要达到80%;煤炭生产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的工人和班组长都要经过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教育或职业培训。
  三、建立和完善煤炭职业教育体系
  (五)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建立和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初、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并与其他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煤炭职业教育体系。
  (六)积极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探索煤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新模式,使这些学校的学制、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逐步统一,并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作为企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力量,应积极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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