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公安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少工委、全国青少年校外
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律学校“暑期社区行”活动的通知
(2002年7月18日 中青联发[20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司法厅(局),公安厅(局),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少工委,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贯彻“四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公安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少工委、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今年7月-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青少年法律学校“暑期社区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批社区青少年法律示范学校,形成一支稳定的社区青少年法制教师队伍;推出一批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优秀教案和法制教育作品,并通过开展一系列评选和适合社区青少年现实生活的法律实践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1.举办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法制课堂”。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举办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法制课堂”,由青少年法律学校志愿讲师,为社区青少年讲授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组织青少年在社区“法制课堂”里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
“法制课堂”的内容要围绕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开展实用法律常识教育。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青少年权益受侵害案件、事件有上升趋势的特点和常见的青少违法犯罪现象,对青少年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维权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帮助青少年区分合法与非法,掌握报警和防范侵害的基本技能,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动员青少年家长参加“法制课堂”,参与到法律教育中来,以家庭为单位,围绕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举办法律讲座、组织法律讨论,使父母与子女相互交流、探讨法律知识和经验,共同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提高整个家庭的法律素质。
为配合青少年法律学校暑期“法制课堂”活动,团中央将联合中央电视台摄制“成长路上,有法同行”系列节目,可组织家长和青少年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