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节能减排,促进乡镇企业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
1.节约利用资源。严格遵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和资源利用、能源消耗标准,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统一规划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建设,改善工业空间布局,促进基础设施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励乡镇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乡镇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
2.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遵守排污、治污、清洁生产和职业卫生标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坚决限制和淘汰资源消耗、污染大的乡镇企业。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证投产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3.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应用节能降耗技术,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乡镇企业的推广应用。大力开发低碳产品,从产品的设计开发、加工制造到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污染控制和预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
(五)完善服务机制,促进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乡镇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建立银企合作、对接平台,支持举办面向乡镇企业的银企合作、对接活动,建设乡镇企业项目库,开展证券融资培训。引导乡镇企业通过上市、集合发债等多种直接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乡镇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加快发展政策性和商业性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乡镇企业信用证制度、评级发布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对企业信用评级、集中授信,为乡镇企业提供评级授信、资产评估、贷款担保、贷款支持“一条龙”服务。推进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2.加强乡镇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自主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乡镇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整合资源,鼓励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的乡镇企业技术服务机构,集中力量开展技术研发、转化、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乡镇企业技术转移和交易服务平台,促进技术对接、诊断、咨询,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发明专利和技术入股。鼓励乡镇企业产业集群或园区建设技术服务平台。
3.加强乡镇企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乡镇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依托各级乡镇企业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培训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服务,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实施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加强试点、示范,鼓励蓝色证书培训与乡镇企业各类培训紧密结合;开展农民工岗前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开展在职培训,提高乡镇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加快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乡镇企业产业集群、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服务平台,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向企业延伸,促进职业技能鉴定的行业合作,围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的重点行业,积极开展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4.加强乡镇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企业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建设,维护系统安全,完善乡镇企业统计信息数据库,保证乡镇企业统计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乡镇企业运行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发布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引导乡镇企业积极发展物联网,促进企业开拓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加强乡镇企业经贸促销平台建设,支持举办全国性、区域性经贸活动,引导乡镇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市场营销网络。建立健全乡镇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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