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持乡镇企业“走出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引导出口型乡镇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支持乡镇企业扩大自营出口,积极开发适合国际市场的产品,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支持乡镇企业发展跨国经营,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境外发展原料基地、开展加工贸易、设立研发和经贸机构。
(二)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乡镇企业增长方式转变
1.加快技术创新。支持乡镇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乡镇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缩小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依托乡镇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建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加强产学研结合,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乡镇企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采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引导和鼓励各种教育力量开展乡镇企业创业辅导和培训;建立全国乡镇企业人才库,积极帮助乡镇企业选聘人才;支持引进吸收海外人才;培育和储备乡镇企业高素质人才和适用人才资源。重点抓好新型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素质技术工人等乡镇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管理创新。强化内部管理,注重引进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广泛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引导乡镇企业推进战略管理,找准市场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提高企业长远发展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国际管理体系认证。认真贯彻《
安全生产法》和《
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标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隐患,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发挥乡镇企业支撑作用,促进“三农”健康发展
1.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乡镇企业通过村企互动、以企带村等多种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乡镇企业投资农村交通、通讯、供水、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民住宅投资建设,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加强乡镇企业规划布局,加大环保投入,开展清洁生产,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乡村面貌;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带动农村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2.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引导乡镇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完善利益联接机制,积极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3.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大力发展各类农民创业和就业载体。扶持农村能人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充分挖掘县域内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潜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就业。降低创业门槛,为农村能人、回乡农民工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业提供工商登记、土地使用、资金、技术、信息和财税方面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