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原则。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5.坚持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
(三) “十二五”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增加值。力争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5年突破18万亿元。
工业增加值。力争以年均9.6%左右的速度增长,2015年达到12.3万亿元。
出口交货值。力争以年均9%左右的速度增长,2015年达到5.1万亿元左右。
从业人员。力争年均增加280万人,2015年达到1.7亿人以上。
2.结构优化目标
区域结构优化目标。力争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部乡镇企业增加值的比重年均上升0.4个百分点,2015年达到43.7%。
产业结构优化目标。稳定第一产业,优化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力争2015年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5.5%。
3.技术进步目标
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力争2015年乡镇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机构达到6万多个,规模乡镇企业劳动生产率、综合能耗、物耗、环保等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提高人员素质。力争到2015年,乡镇企业中大专以上学历职工比重达到11%,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9.6%左右,技术工人比重有显著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乡镇企业优化升级
1.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后储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切实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品质降低、产品增值低等问题,促进提质增效;稳步发展精深加工,引导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群,促进加工增值,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等农村服务业。依托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拓展农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休闲农业相关服务业发展;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引导休闲农业规范发展;积极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同时,立足农村市场,积极发展物流业及生产、生活性等各类服务业。
3.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乡镇企业涉足新兴产业链条,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扶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
4.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科学规划,促进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县城及园区聚集,积极整合和规范发展各类产业集群。发挥大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支持并通过乡镇企业核心产业、重点产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加大产业集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体系。
5.推进乡镇企业产业转移与承接。按照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东部率先发展等重大战略的要求,推动区域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全国区域间产业转移。东部地区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部地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西部地区注重对传统产业的承接和改造提升,引导和鼓励东部地区企业通过投资建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形式到中西部发展。中西部地区要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本地企业加强与引进产业的协作配套。继续推进乡镇企业东西合作,举办经贸洽谈活动,不断创新乡镇企业东西合作思路,逐步建立乡镇企业区域间互相交流、互惠互利、协调发展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