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在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司发〔2002〕4号 2002年5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前不久中纪委组织查处的辽宁省大连监狱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汲取大连监狱案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警察队伍建设,特别是改进和加强执法执纪工作,司法部决定于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端正广大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法执纪意识和业务指导思想,进一步查找在减刑(期)、假释、保外就医(所外就医)、提前解教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监狱劳教场所的执法执纪行为。司法部将在5月14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作出部署。请各地在去年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基础上,以大连监狱案件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部署和要求,彻底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现将《司法部关于在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司法部关于在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的方案
(2002年5月13日)
在中纪委的领导下,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辽宁省委及我部对大连监狱案件进行了调查。案件的具体情况我部已发出通报。大连监狱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这一案件充分表明了监狱系统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尖锐性,充分暴露了监狱执法执纪工作中的严重问题。如果不深刻认识大连监狱案件的严重性、危害性,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执法执纪行为,将可能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给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更为严重的损失。为切实吸取大连监狱案件的沉痛教训,保证严格、公正执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司法部决定从今年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国监狱劳教系统集中开展一次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