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5人):
郭思克、王金环、王冬梅、张鹏、崔胜利
河南省(5人):
夏志峰、李玲、邱向军、陈敏、王旭
湖北省(4人):
张少山、张洪珍、刘彦、蔡路武
湖南省(3人):
李建毛、匡红焰、郭学仁
广东省(12人):
单晓英、谢海山、邹伟初、林锐、何锋、吴生道、许建林、杨穗敏、潘鸣皋、赵敏、李遇春、鲁方
重庆市(1人):
梁冠男
四川省(2人):
苏欣、刘振宇
云南省(6人):
张永康、陈浩、詹其友、范舟、贺苏、马文斗
陕西省(5人):
尹夏清、徐涛、何建武、崔庚浩、杜文
甘肃省(1人):
王南南
附件2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证核发名单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北京管理处(6人):
李晨、汪雪玲、虞海燕、薛伟、顾斌、陈占锡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天津管理处(7人):
李凯、施俊、赵旻、吕铁山、崔云、张旭、陈扬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河北管理处(3人):
刘建华、穆青、樊海军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辽宁管理处(4人):
张桂莲、杨品卉、陈术实、王亚平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上海管理处(3人):
温秋明、黄韵之、万寿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江苏管理处(3人):
鲁力、李竹、程晓中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6人):
柴眩华、梁秀华、王牧、周刃、马争鸣、周永良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安徽管理处(4人)
王刚、周锦、付慧娟、张耕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福建管理处(3人):
王永平、朱申春、陈卫三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山东管理处(4人):
郭思克、王金环、王冬梅、张鹏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河南管理处(3人):
夏志峰、陈敏、王旭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湖北管理处(1人):
刘彦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广东管理处(11人):
单晓英、谢海山、林锐、何锋、吴生道、许建林、杨穗敏、潘鸣皋、赵敏、李遇春、鲁方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四川管理处(2人):
苏欣、刘振宇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云南管理处(6人):
张永康、陈浩、詹其友、范舟、贺苏、马文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