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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证及《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书》核发结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证及《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书》核发结果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1]1726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加强责任鉴定员的资质管理,规范责任鉴定员从业行为,根据《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管理办法》规定,我局于近期开展了《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书》和《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李晨等110人符合有关规定,予以核发《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书》(见附件1);
  二、李晨等68人符合有关规定,予以核发《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证(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书》核发名单
  附件2:《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证核发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书》核发名单

  北京市(6人):
  李晨、汪雪玲、虞海燕、薛伟、顾斌、陈占锡
  天津市(8人):
  李凯、张安鸽、施俊、赵旻、吕铁山、崔云、张旭、陈扬
  河北省(5人):
  刘建华、申献友、常素霞、穆青、樊海军
  山西省(5人):
  曾昭冬、王轶鸿、曹玉琪、谷锦秋、王爱国
  内蒙古自治区(3人):
  于宝东、尹建光、苏东
  辽宁省(5人):
  张桂莲、刘忠诚、杨品卉、陈术实、王亚平
  上海市(5人):
  温秋明、黄韵之、万寿、翁平娜、徐汝聪
  江苏省(7人):
  鲁力、李竹、程晓中、庞鸥、霍华、王金潮、陆建芳
  浙江省(7人):
  柴眩华、梁秀华、王牧、周刃、马争鸣、周永良、钟凤文
  安徽省(4人)
  王刚、周锦、付慧娟、张耕
  福建省(7人):
  王永平、朱申春、陈卫三、林存琪、林尊源、黄汉杰、周端
  江西省(4人):
  陈建平、赵中朝、刘昌兵、赖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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