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成立老龄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2年4月8日 司办通[2002]27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李岚清同志指示精神,为落实“为老年人办几件实事、好事”、“司法部门等要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健全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经司法部研究,决定成立司法部老龄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段正坤(副部长)
成员:赵大程(办公厅主任)
张毅力(政治部副主任)
肖义舜(法制宣传司司长)
贾午光(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
杜春(基层工作指导司司长)
任玉贵(离退休干部局局长)
吴明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宫晓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管振茹(中国公证员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