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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中长期理论研究课题计划》的通知

  二、当前需要抓紧研究的课题(今年内完成)
  1.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研究
  监狱是每个国家不可或缺的上层建筑,是国家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在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新形势下,我国的监狱工作同样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特别是监狱爆满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统计表明,目前我国的监狱和看守所共关押170余万人之多。监狱设施超负荷运转,监狱财政不堪重负,教育改造质量受到制约与影响。所以,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改造罪犯中的作用,已成为新时期应认真研究和解决的急迫问题。
  目前,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运用社区矫正和其他替刑措施方面,亦有成功范例,且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才刚刚开始。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行政部门及社区(街道、乡镇)对犯罪分子改造管理的职权划分,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直接间接地影响着社区矫正对罪犯改造的效果。因此,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刑事法律体系相适应的完整的社区矫正与替刑制度且服务。
  2.建立新时期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完善调解制度问题研究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体制转换和利益调整的背景下,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且日趋复杂,能否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有鉴于此,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纪念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再次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角度高屋建瓴地强调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可见,研究与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完善调解制度意义重大、迫在眉睫。
  人民调解制度虽然最具中国特色,被国外称为“东方一枝花”。但是,随着新时期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性、矛盾范围的广泛性、矛盾关系的复杂性、矛盾影响的辐射性和矛盾调处的长期性等特点,必然要求我们在新时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就如何建立适应这些特点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是一个需要从理论与实践上认真加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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