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
4.以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增强执法执纪观念为重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认真抓好监狱长、劳教所长的培训。根据部党组决定,以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为基地,今年分10期把全国监狱长、劳教所长进行一次普遍轮训;举办3期警衔晋升培训班,继续对晋升警衔和首授警衔的干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育培训。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监狱劳教单位各级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按照素质教育三年规划的要求,监狱系统要搞好干警的岗位技能培训,劳教系统要搞好干警的体能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5.进一步巩固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成果,继续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作风纪律养成。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对减刑(期)、假释、保(所)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的治理;继续推行狱(所)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治监(所)水平和警察的执法执纪水平;继续抓好警察队伍的警容风纪和纪律养成教育,根据《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着装暂行规定》的精神,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对警察警容风纪和执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评比。
6.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把“进口”,畅通“出口”。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统招统考办法》,规范进入制度和程序,确保进人质量。切实执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等制度,落实辞职、辞退制度,对不合格或不适合做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去,切实做到能进能出,不断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7.健全政治工作体系,配齐配强政工干部。进一步落实中央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强化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工作优势。进一步深化监所领导体制的改革,逐步理顺内部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更加符合实际、规范、统一、有效的监所领导体制和机制。不断加强监狱劳教部门政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建立高素质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8.进一步加强监所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调查研究,提出理顺监狱劳教系统党的组织关系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党的建设与干警队伍建设、党的建设与政治工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抓好监所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9.加强和改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编制管理。积极配合各地编制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监狱困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有关编制问题的落实工作;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编制管理使用的有效办法,确保一线警力。适应监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探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