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
--革命化建设有新的进步:始终保持党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绝对领导,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保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严明的政治纪律观念,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始终保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专业化建设有新的提高:扎实有效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牢固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意识;专业、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法律、监 (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医学等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0%,其中心理学专业不低于8%;有利于改善知识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
--正规化建设有新的突破:重点在建立、健全和完善五项管理机制上取得突破:一是健全完善有利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进出口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激发工作积极性的工作实绩量化考评和激励机制;三是建立推进队伍规范管理的警察职务序列管理机制;四是探索建立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的警察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五是健全完善有利于促进执法规范化的警务督察工作机制,确保“双六条禁令”贯彻执行。
--领导班子建设有新的加强: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结构合理,班子成员至少有1名35岁左右,监区、大队班子成员至少有1名28岁左右。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成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提任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副职应当在监区、大队正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逐步规范监狱劳教工作领导体制。建立监狱、劳教所领导任职资格制度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量化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进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政治纪律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明显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执法环节和重点部位受到有效监督;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违法违纪率从总体上逐年降低。
--保障机制建设有新的举措:各级领导从优待警意识明显增强;警察工作条件、生活环境逐年有所改善,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保障机制形成;警察法定休假、因公牺牲抚恤待遇、医疗保障、人身意外保险、定期体检和心理疏导等制度健全完善;警察编制数、监所建设经费投入适应监狱劳教工作需要,长效保障机制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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