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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四、步骤和方法
  (一)步骤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地方的规划,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规划应报司法部。二是进行思想发动。大力宣传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各方面力量投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07年至2009年为全面实施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组织实施。对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行分解,制定年度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抓好试点。确定试点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抓好重点活动。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出台的时机,重点开展好对宪法以及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四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重点对法制宣传骨干队伍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素质,确保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五是抓好媒体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六是抓好指导督促工作。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规划的落实。
  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总结验收,重点突出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二)方法
  1.拓宽工作载体。充分发挥法制新闻、法制影视和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在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不断拓展互联网等新型载体,同时借助短剧、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和群众性,努力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
  2.开展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文明法律服务单位创建活动、法律征文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法制系列讲座等,使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对象受到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
  3.抓好专项治理。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年度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促进司法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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