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劳教局关于加强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于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目前还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平衡,省际和所际工作水平差距较大;心理咨询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亟须加强,专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的模式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一些场所的设施设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此,我局提出了以下加强心理咨询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对实现教育矫治的科学化、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树立劳教人民警察新的良好形象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加强指导检查,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加强具体工作指导。我局将于近期印发《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指导意见》,对心理咨询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工作原则、内容、方式和具体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宏观上使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我局还将编辑出版《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优秀论文集》,下发劳教场所供基层同志学习交流,帮助他们提高实际工作水平。
  (三)建立三级心理咨询网络机构。要求各地成立省局心理咨询工作指导中心,劳教所成立心理咨询中心,劳教大中队配备心理辅导员,劳教场所按照收容人数3‰以上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形成上下结合,各司其职的心理咨询工作网络。
  (四)做好基础工作。从2007年起,全国所有劳教场所都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堂化教育的内容,并落实规定课时。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室的建设要按照心理咨询工作的要求高标准建设,满足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成为劳教场所的一个亮点。在开展好重点人员心理测验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场所对新收容人员进行全员的心理测验,为了解劳教人员心理特征、诊断心理问题、制定教育矫治方案、评价矫治效果提供依据。
  (五)继续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我局下半年拟举办第四期全国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警察培训班,培训80-100名劳教场所专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本期培训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帮助这些省区解决人员不足、参加社会培训困难的实际问题。劳教场所的心理咨询工作虽然有了一个初步良好的局面,但与形势和任务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把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