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目前,全国近90%的劳教场所开展了心理咨询工作,有1212名心理咨询师专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共为劳教人员提供心理咨询96618人次,心理咨询在教育矫治工作中已经显示出重要的作用。
(一)培养了一批心理咨询专业警察。近三年来,我局每年都举办为期近两个月的心理咨询工作警察培训班,邀请国内心理咨询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授课,对劳教场所干警进行专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全国统考。
经我局培训的人员,目前已有近300人取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占培训人员的90%。同时,各地劳教场所也采取从社会引进心理学专业人才、选派警察到专业院校进行培训、聘请心理学专家来场所举办讲座、指导工作和传授方法等多种方式,培养和建立心理咨询工作专业化警察队伍。
2002年以来各地共组织各种心理咨询专业培训500余次,参加干警有13000多人次,除培养了一批专业心理咨询师外,也使广大干警对心理咨询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有所提高和加强。
(二)软硬件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大部分劳教场所设立了心理咨询室,配置了工作必需的计算机、心理测试软件。广东、北京、辽宁、江苏等地的劳教场所还设立心理宣泄室、音乐治疗室、团体心理咨询室,不少场所设立心理信箱、电话心理热线,条件较好的场所还建立了网络视频咨询系统。
(三)心理咨询在教育矫治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彰显。一是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劳教人员了解了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咨询工作。各地劳教场所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利用场所板报、小报、广播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北京、广东、江苏、湖南等省、市还编写了教材,开展课堂化教学。通过这些教育活动,使劳教人员了解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消除消极的情绪。培养自信和乐观的心态,提高了其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自我调节心理的能力。如一名顽固的“法轮功”劳教人员说:“通过上心理健康教育课,我认识到了自己在认知方面有偏执和片面的严重心理问题,自己陷入邪教泥潭不能自拔,成了邪教精神控制的牺牲品,心理不健康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二是心理咨询工作已成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筛查有潜在的危险性和暴力行为倾向的劳教人员;通过心理咨询,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劳教人员进行有效的心理沟通,拓宽了解所情的渠道,通过心理咨询师的指导为劳教人员提供了心理问题解决的途径和正当的心理宣泄渠道,防止负性情绪的积聚和矛盾激化,避免所内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四川新华劳教所去年一年接待劳教人员当面咨询220人次,成功解决了10余名劳教人员的严重心理问题。吉林省劳教局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及时发现劳教人员有自杀倾向的8人次、逃跑倾向的14人次,确保了场所的安全稳定。三是将心理咨询运用在吸毒和“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矫治中取得初步成功。江苏、四川、湖北、湖南等省对戒毒劳教人员在康复矫治期和回归适应期内采取心理疗法和训练,提高他们的意志力和抗复吸能力。北京市劳教局与中科院心理所合作,对“法轮功”人员反复心理机制进行研究;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在“法轮功”劳教人员中开展“面对邪教,学会说不”、“脱离邪教,我不害怕”、“认识自己,适应社会”三个主题的系列团体咨询活动;辽宁省、吉林省对“法轮功”劳教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使教育转化率和巩固率都得到了提高。目前,心理咨询工作已越来越得到各级劳教机关领导的普遍重视,广大警察的广泛认同和劳教人员的热烈欢迎,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的良好局面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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