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劳教局关于加强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2006年6月2日 司办通[2006]第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是劳教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科学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有效措施。司法部劳教局从2002年开始明确提出要对劳教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三年多来,在全国劳教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5月23至24日,部劳教局在广东召开了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会议,在总结经验,研究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现将《司法部劳教局关于加强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的具体措施。
司法部劳教局关于加强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情况的报告
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是劳教场所系统地运用心理学理论、技术和方法,帮助劳教人员调节不良情绪,改变错误认知,预防、改善或消除心理问题,促进心理健康的活动,是实现劳教场所教育矫治科学化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对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我局于5月23至24日在广东召开了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座谈会,总结了近几年工作经验,研究分析了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现将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拟采取的措施报告如下:
一、当前劳教场所心理咨询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国劳教场所在的劳教人员225194人,从违法性质看,财产型占30%,滋扰型占10%,吸毒人员占到了50%以上,“法轮功”等邪教类人员占3%,“二进宫”以上人员占到了40%以上。劳教人员的违法犯罪,除了复杂的社会因素和个人思想道德方面的原因外,人格缺陷和不正常心理,如对社会的错误认知、偏激、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反社会人格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此外,由于劳教场所的特殊封闭环境,劳教人员中有焦虑、抑郁、对立等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人员也十分普遍,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但影响他们的改造积极性和教育挽救质量,而且也不利于他们劳教后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同时对场所安全稳定也构成威胁。
为此,我局从2002年开始,明确提出劳教场所要运用心理学的技术和方法,对劳教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指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