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通知
(2006年11月22日 司发通[2006]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女儿的回信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李长春同志在贯彻落实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督查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通过组织各院校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女儿的回信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李长春同志在贯彻落实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督查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回信精神和中发〔2004〕8号、中发〔2004〕16号文件的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胡总书记回信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上来,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要通过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女儿回信精神的活动(已专发文件),在广大教师中进一步树立“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利用各种机会,对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切实加强师德建设。
三、要加强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认真贯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管理、规范教材使用的通知》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究新教材,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四、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要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系统地讲授这个主渠道,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当代大学生,使他们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并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分析问题,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他们真正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