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备组织警察培训教育的能力:能及时根据监狱劳教工作发展需要以及警察能力素质状况,制订科学的培训计划,掌握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组织教育培训活动。
4.具备培养、选拔任用干部的能力:能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能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能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评价干部。
5.具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能关心警察、工人的疾苦,做好劳资、优抚等工作;能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群众和领导交流提供机会和渠道;全力维护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狱、劳教场所干群关系和谐稳定。
6.具备查办案件的能力。能坚持原则,掌握政策,不徇私情,秉公办案。
四、行政后勤类岗位
(一)岗位范围:文秘、法制、政务督办、综合研究、通讯保卫、接待信访、行政事务管理、财务会计等岗位。
(二)内容
1.政务服务:秘书工作、综合研究、内外协调、对外宣传、政务督查、督办、理论调研、法制工作、信访问题的处理。
2.公文处理:公文处理的程序、规定,文书档案管理的规定,印章使用的管理规定,信息采集与处理的办法。
3.事务管理:会议事务处理的程序,来访人员的接待程序,办公自动化管理的规定,机要通讯管理的规定,对外事务的协调,警察服装的管理,公用车辆的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和管理。
4.安全保卫:值班工作安排重要情况汇报制度,保卫工作的部署。
5.财务会计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制定资金使用规划,制定财务管理的规定,按财经法规、纪律核报各种开支费用,开展财务运行分析,作出财务分析报告。
6.监狱劳教场所资金、资产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核算、管理、监督:监狱劳教场所与企业财务的规范运行,监狱劳教场所经费的管理,监狱劳教场所企业财务的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的管理,国家对监狱劳教场所优惠政策的掌握与落实。
(三)标准
1.具备调查研究能力:熟悉和掌握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程序步骤,能结合实际对监狱、劳教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出有一定价值和理论深度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服务。
2.具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协调工作的类型,了解协调工作的内容,遵循协调工作的原则,掌握协调工作的方法。
3.具备信息传递能力:熟悉信息传递的要求,掌握信息传递的原则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