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维护场所安全:安全检查、安全事件防范的措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追逃,场所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处置;责任追究机制的运行。
(三)标准
1.具备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对所管理罪犯、劳教人员的学习、劳动、生活情况进行讲评,能独立组织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各种活动。
2.具备执法文书制作能力。能规范填写各种执法文书,撰写工作请示报告、熟悉基层管理教育工作规范化流程。
3.具备教育改造能力。较好地掌握课堂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教育的方法技巧,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效果良好。
4.具备分析综合能力;对所管理罪犯、劳教人员做到“四知道”,对监管教育形势判断准确,能就本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具备应变能力。能控制好罪犯、劳教人员劳动、生活、学习现场秩序,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掌握教育改造工作主动权。
6.具备狱内侦查能力。掌握狱侦技术,能熟练运用狱侦手段,妥善处理和及时破获狱内案件。
7.具备营造改造环境能力。善于管理监狱、劳教场所的环境卫生,罪犯、劳教人员的个人卫生,能为监所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文体活动环境、公共卫生环境。
二、生产劳动管理类岗位
(一)岗位范围:生产劳动组织、技术开发、生产计划、物资供应、技术指导、安全管理、规划建设等岗位。
(二)内容
1.组织罪犯、劳教人员劳动:罪犯、劳教人员生产劳动的组织、技能的测定与培训、劳动计划的制定、生产劳动班组的建立与管理、劳动定员定额的制定,组织开展劳动竞赛,罪犯、劳教人员的劳动保护等。
2.保证劳动现场安全:监所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劳动现场监管安全规定以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直接管理规定的落实,罪犯、劳教人员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
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调控监狱劳教场所生产运行:经济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生产财务等经济活动的分析,生产经济责任制的建立落实,产品质量、生产设备、生产成本的管理,生产现场的指挥调度,生产物资的供应,市场调查与预测,生产结构调整和产业产品升级。
4.监狱劳教场所布局规划和设施建设管理:国家有关监狱、劳教场所布局、规划原则、标准的掌握,监狱劳教场所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