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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训练大纲》的通知

  三、标准:熟悉相关规定,熟记本单位预案,牢记自己在各预案中的职责,掌握应急处置的要领,训练时反应迅速、处置果断。

第八章 岗位技能训练


  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都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参加其中一个具体岗位的训练和考核。
  一、管理教育类岗位
  (一)监狱管理教育类岗位
  1.岗位范围: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狱内侦查、生活卫生管理,监区、分监区领导以及内勤、管教员岗位。
  2.内容
  (1)监区、分监区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警察队伍建设,监区、分监区业务工作。
  (2)刑罚执行:罪犯收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释放、申诉、控告、检举、漏罪以及出监的处理。
  (3)狱政管理:狱务公开,罪犯的分类、分级处遇、犯群组织、会见、通信、离监探视、生活现场、学习现场、劳动现场、考核、奖惩、档案及统计等工作的管理,罪犯行为规范的落实。
  (4)罪犯教育:入监教育,法制常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劳动教育,审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个别教育,社会帮教活动,出监教育。
  (5)狱内侦查:狱情、犯情的收集、汇总、分析,脱逃以及其他重要狱内案件的防控、排查、处置,狱内又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开展狱内侦查的其他工作。
  (6)罪犯生活卫生管理:罪犯生活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监舍管理、日用品供应与管理,性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疫情的防控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二)劳教管理教育类岗位
  1.岗位范围:管理、教育、生活卫生、警戒护卫岗位,大、中队领导以及内勤、管教员岗位。
  2.内容
  (1)劳动教养的执行:收容、执行变更、解除劳动教养。
  (2)劳动教养的执法监督:所务公开,劳教人员申诉、检举、控告的处理。
  (3)劳教人员的管理:开放、半开放、封闭三种管理模式的执行,劳教人员民主管理、档案管理,劳教人员通信、会见、请假管理,劳教人员计分考核与奖惩。
  (4)劳教人员教育:入所教育,法制常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劳动教育,心理矫治教育,个别教育,出所教育。
  (5)生活卫生管理:起居管理,伙食管理,被服管理,日用品的供应与管理,劳教人员医疗卫生管理,性病、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查治,疫情防治,戒毒劳教人员毒瘾戒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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