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仪容举止:着装时的仪容举止要求,着装时出入公共场所的要求,集体着装外出时的要求。
(三)报告用语:向上级领导的报告用语,接受检阅时的报告用语。
二、标准:做到着装规范,仪容举止端庄,行为习惯良好,报告用语准确。
第五章 队列训练
一、内容
(一)个人训练科目: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行进与立定、步法变换、行进间转法、蹲下、起立、脱帽、戴帽、敬礼、整理着装。
(二)个人队列指挥训练:队列指挥位置、下达口令。
(三)班的基本队形训练:集合、整齐、报数、出、入列、行进与停止、队形变换。
二、标准:警容严整,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精神振奋;动作准确、熟练;作风严谨;遵守队列纪律,队列指挥口令洪亮、准确到位。
第六章 体能训练
各地可结合队伍年龄、性别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训练重点、设置训练科目、量化考核标准。年龄划线以2006年10月31日为准。
一、训练内容
(一)身体素质训练(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警察参加):100米跑,1500米跑(男),800米跑(女),铅球,引体向上,俯卧撑,跳绳,单腿深蹲起立,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二)擒敌技术(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的警察参加):
1.擒敌拳。
2.夺凶器擒拿。
(三)警械使用(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参加):
1.手铐的使用方法。
2.警绳的使用方法。
3.警棍的使用方法。
二、标准
(一)身体素质训练达到体能测试标准。
(二)擒敌技术、警械使用训练科目要领正确,动作熟练,能迅速有效制服对手。
第七章 处置突发事件的训练
一、各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各监狱、劳教所都要组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训练。
二、内容: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以及各监狱、劳教所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训练,重点是罪犯、劳教人员脱逃、暴狱、骚乱、凶杀、劫持人质、不法分子围攻监(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等情况的处置。各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和各监狱、劳教所都要在训练的基础上至少进行一次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