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0年能源发展远景设想。
在“十五”发展的基础上,到2010年,我国能源工业在充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能源结构调整将取得历史性进步;能源效率、效益达到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能源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源工业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实现能源、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十五”能源发展重点
(一)煤炭
煤矿建设 按照产需基本平衡的原则,“十五”期间煤矿建设的主要考虑是:对保留的小煤矿进行技术改造,使其上规模、上档次。重点建设好在建大中型煤矿项目,抓好神府东胜、平朔、平顶山和盘江等6455万吨续建煤矿项目的建设,使其尽快建成投产。对现有大中型煤矿中部分资源较丰富、煤质优良的矿井,实施技术改造。预计“十五”期间,续建煤矿全部建成投产和部分现有煤矿经过改造后,2005年大中型煤矿生产能力可达到9亿吨左右。
考虑到煤矿建设周期较长和“十五”后期部分煤矿将出现衰老报废的因素,为了满足“十一五”及以后的煤炭增长需求,增强煤炭工业发展后劲,“十五”期间要切实做好一批大中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开工建设一批有市场、经济效益好的能力接续和人员安置型矿井。初步安排重点准备适时开发的大中型煤矿项目8505万吨,主要分布在山西、内蒙、陕西、河南、贵州、黑龙江、安徽和山东等省区。
选煤厂建设 按照市场需求情况,“十五”期间,初步考虑在山西、陕西、山东、内蒙、河南、安徽和云南等煤炭生产大省安排建设选煤厂40座,能力1亿吨左右。同时,对现有的部分选煤厂进行技术改造,扩大原煤入洗比例,以适应煤炭市场需求。
洁净煤技术开发 “十五”期间应对先进的洁净煤技术抓好典型示范,作好技术储备及商业化推广。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技术经济条件,“十五”时期初步考虑建设陕西神东、云南先锋和黑龙江依兰等煤炭液化工厂,同时还要在辽宁抚顺、河南鹤壁、甘肃华亭和山东新汶等建设煤炭地下气化示范工程。
此外,根据资源和市场情况,“十五”期间,重点开发建设辽宁抚顺、铁法矿区,山西沁水、河东煤田,以及安徽两淮煤田等18个煤层气项目,力争地面抽取煤层气产量达到30亿立方米。
(二)石油天然气
勘探 在东部老油区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综合研究,力争发现新层系和地区,增加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在西部地区,要继续努力寻找大中型油气田,力争实现石油工业的战略接替,特别是要配合“西气东输”工程重点做好塔里木、鄂尔多斯、柴达木盆地和川渝地区的天然气勘探工作,增加探明天然气储量,为实施“西气东输”工程、确保长期稳定供气和天然气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打下坚实的资源基础;在南方地区,要继续坚持对海相碳酸盐岩的评价勘探工作,力求获得突破;在海域地区应主要抓好东海盆地、渤海和南海海域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工作,力争寻找大中型油气田,努力增加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
开发建设 按照经济开发的原则,搞好油气田的开发调整工作。“十五”期间,力争新建9630万吨左右的原油生产能力和4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生产能力。为此,要做好塔里木、鄂尔多斯、柴达木盆地、川渝等陆上大型油气田的开发和渤海蓬莱19-3油田等海上油气田的建设;对大庆油田 “三元”复合驱等三次采油工程做进一步论证,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采收率。同时,大力开拓天然气市场,建设“西气东输”、重庆-武汉、涩北-西宁-兰州等天然气管道工程和下游利用项目,做好广东引进LNG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