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快农村能源商品化进程,在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风柴蓄独立供电系统和生物质能转化、地热、小水电、薪炭林等。
能效:“十五”期间,要在继续坚持合理使用资源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能源生产和消费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来。要不断完善节能提效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制定能效标准和规范,强制淘汰高耗低效产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重点抓好高耗能产业和产品的节能工作,系统更新落后的高耗能装备。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要把节约石油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采取各种措施,抑制不合理的石油消费。
(二)“十五”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及2010年远景设想
1、“十五”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
在能源总量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效率、效益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源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能源设计、装备制造、建设和运营体系;中西部能源开发取得明显进展。
预计到2005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13.2亿吨标准煤,比2000年增加2.28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11.7亿吨,增加约1.72亿吨,年均增长3.23%;石油1.65亿吨,与2000年基本持平;天然气500亿立方米,增加230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3.19%;水电3558亿千瓦时,增加1158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38%;核电等600亿千瓦时,增加436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9.67%。
到2005年,全国发电装机达到3.7亿千瓦、年发电量173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2%和5.08%。
能源结构:2005年与2000年相比,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下降3.88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等清洁能源比例达到17.88%,提高约5.6个百分点。
煤炭结构:到2005年全国原煤入选率达到50%,比2000年预计提高20个百分点。
石油天然气结构:到2005年,力争使石油储采比稳中有升;天然气市场开发取得显著进展,使上游生产和输送能力基本上得到发挥。
电力结构:发输配比例趋于合理,农网、城网的建设与改造基本完成,跨区送电以及区域电网互联取得明显进展。在发电环节,水电、气电、核电和洁净煤发电等清洁电力在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31%,比“九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火电装机中,完成对超期服役,特别是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凝汽常规燃煤、燃油机组的关停工作,争取“十五”期间完成1420万千瓦的关停目标,使3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由2000年的38%,提高到“十五”末的50%左右,使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从2000年的394克标准煤,减少到2005年的380克标准煤。
能源效率、效益:到2005年全国能源效率达到 36%,比1997年提高4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单位产值能耗下降15-17%,总节能量3.0-3.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以碳计算)1.5亿吨左右。
体制改革:到2005年,电力工业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国家监管”体制;煤炭、石油天然气企业基本完成向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渡。
中西部开发:“十五”期间要结合西部大开发的总体布署,制定西部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力争在“西部油气基地”和“西部电力基地”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同时,结合资源条件,通过大力发展小水电、风力及太阳能发电,基本解决偏远贫困农村无电乡镇用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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