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管理司关于编报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的通知
(测财函〔2011〕24号)
局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
关于编报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的通知》(财办行〔2011〕4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好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以下简称报表)编报工作,现就报表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行〔2010〕31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报表编报的各项工作,保证2010年报表编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提高资产统计信息质量,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四个局要认真审核所属三级单位上报的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相关报表填报软件请登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自行下载。
四、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连同电子数据报送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