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懈努力,我们已经争取到13个省(区、市)残联在启动阶段就介入试点工作。卫生部对于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重大举措和相关后续政策的出台,必将对残联系统康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严峻挑战,同时也是重大机遇。我们的康复机构能不能纳入国家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之中并在竞争中谋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能不能适应老龄化社会、残疾人增加带来的多样化的康复需求,这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应对的重大问题。
4.“十二五”康复项目重金投入与康复管理和服务。
“十一五”中央专项康复经费2.52亿元、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经费7.1亿元,彩金康复项目经费5.1亿元。“十二五”专项康复经费正在会签之中,目前已经落实的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经费30.57亿元,彩金康复项目经费25.59亿元,合计56.16亿元,是“十一五”康复经费的3.8倍。我们还有若干康复善款加入其中,这是前所未有的重金投入。这些资金将要通过我们各级康复工作者的努力惠及到众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身上。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我们的康复管理和服务如何适应,质量如何保证,数量如何完成,绩效如何评价,这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压力和挑战。
(二)总体思路。
基于“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基础、存在的问题和目前的形势,关于“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我们提出了“一、二、三”的总体思路,即一个目标、两个体系、三个突破。以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加强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突破残疾预防、辅助器具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一个目标。2015年要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是“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核心目标和主线。各省要把握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实质和内涵,针对残疾人的需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不仅要扩大康复服务人数,更要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和服务的长效机制,给所有有康复愿望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获得康复服务的机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了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更加稳步扎实推进,使各省不冒进、不单纯追求实现速度,根据会领导的要求,中国残联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审评,原则上2015年以后全面开展,但各省对辖区内的考评,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安排。
两个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这是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关键。
政策保障体系建设。就是要制定出台与残疾人切身康复权益相关、涉及康复事业持续长远发展的法规政策,特别是针对残疾人康复的特惠政策,搭建起康复工作的制度支撑和法律政策保障体系。
中国残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并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相关优惠政策。各级残联要不断健全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将残疾人急需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并针对残疾人特殊康复需求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和措施,要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不断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就是要重点做好康复机构建设、康复人才队伍和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康复机构是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重要阵地和示范窗口。康复人才是完善康复服务体系的关键,人才的质量决定我们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水平。社区康复是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主要途径,是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的网底。要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必须夯实康复服务体系,没有过得硬的机构,没有适宜的人才,没有做得实的社区康复,我们说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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