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残联康复部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名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和青海省残联办公室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名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据统计,全国共有29个集体,272名个人得到不同形式的表彰。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其中凝聚着全国残联系统康复工作者的辛苦工作和无私付出,我代表中国残联康复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残疾人的康复状况与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服务水平与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还不健全,覆盖面还比较窄,缺乏总体制度安排和统筹协调机制,现有的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缺乏针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更多的特惠政策和手段;康复人才队伍总体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康复学科带头人、特别是广大农村、西部地区及基层康复人才极度匮乏,康复人员职称晋升体系有待健全;康复机构网络建设不够完善、数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乏,机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机构运行模式单一,康复设备与器材闲置与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都是“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二、明确“十二五”工作的任务和总体要求,推动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十二五”是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时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残疾人康复事业深入发展、构建比较完整的体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关键时期。
(一)面临的形势。
1.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09年,国家在《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国残联等六部委在2002年提出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我们现在明确提出:到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有赖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有赖于各级各类卫生系统的资源。如何在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前,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峻课题。
2.康复工作与两个体系建设。
中国残联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建设,这是贯彻中央中央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是关系到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和残疾人根本利益的重大任务。康复工作如何更好的纳入两个体系建设大局,如何借助两个体系建设,争取针对残疾人康复需求具有长久解决之效的制度性安排,如何推动康复机构建设、康复人才培养和社区康复实现新的跨越,是我们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
3.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与康复机构发展。
2011年8月,卫生部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启动会,选取北京、黑龙江、新疆等13个省(区、市)作为试点省。试点的主要目标是要建立“防、治、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在机构的功能定位上,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负责急性期的康复介入;康复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负责为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社区卫生机构负责为恢复期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卫生部鼓励试点地区出台政策支持康复医院的建设和发展,鼓励综合医院与康复医院或基层卫生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