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区康复普遍开展。
以示范区培育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共同培育了347个示范县(市、区)。制定了《全国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规范》和《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通过培育活动,促进了城市和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蓬勃发展,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社区康复做法和经验,带动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地方扎实推进社区康复工作。江苏省建立了较完善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档案和基础信息库,全省筛查入库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达到237.9万人,占总人口的3.02%;江西省大力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为残疾人建档评估等内容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活动与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相结合,强势推动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
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深圳市成为第一个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试评地区并通过检查验收。
(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加大。
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的扶持力度。开展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2009-2011年),项目基本覆盖各类儿童,是迄今为止中央财政针对贫困残疾儿童实施的资金量最大、受益人数最多的专项康复项目,项目实施近三年,已有近6万名残疾儿童得到救助。
地方在残疾儿童康复方面也有一些制度性的安排,广东在《广东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规定“对0至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内容的抢救性康复服务”,北京市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政策,上海将康复补贴范围在年龄段上扩展到14岁。
(六)白内障无障碍省市县建设及各康复项目成效显著。
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建设。命名江苏省、河南省、辽宁省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全国有88个白内障无障碍市,1233个白内障无障碍县通过验收。
与卫生部共同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三年完成10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推动实现贫困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人,复明一人”的工作目标。实施长江新里程二期项目,完成8万多例假肢装配,1800名脑瘫儿童得到康复训练。做好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和眼科流动手术车配置项目、“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中瑞合作项目、CBM社区康复和盲人定向行走项目、三星爱之光项目、红十字会救灾等各类康复项目,不断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七)抗震救灾康复任务出色完成。
汶川和玉树地震发生后,中国残联与卫生部共同下发地震伤员早期康复和辅具适配等一系列康复文件,及时有效的对灾区康复工作进行指导。在第一时间组派国家康复医疗队驰援灾区,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辽宁、上海、浙江、广东等省迅速组派医疗队赶赴灾区。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组织康复培训和讲座,努力为灾区培养一支带不走的康复医疗队。医疗队员克服高原缺氧、环境艰苦等困难、不顾个人安危、夜以继日开展地震伤员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赏。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和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及各接收地震伤员的省也组建医疗队或派员积极参与救灾工作,圆满完成救灾任务。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周天健等专家,日夜兼程编写《地震伤残的康复与护理丛书》,及时发放到灾区地震伤员手中。组织有关康复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研讨、设计、施工、验收、开业的全部建设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