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认定西藏自治区实现“两基”目标的意见
(教督函[2011]3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你区的申请,按照《
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11年9月21日至29日对你区“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根据督导检查结果,经我部研究,认定你区实现了“两基”目标。
希望你区在实现“两基”目标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认真实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注重提高教育质量。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西藏发展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促进基础教育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建设繁荣、民主、和谐的新西藏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