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绿色能源示范县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2)低压储气柜出气压力为2-5kPa;

  (3)高压储气柜出气压力≥0.8MPa

  (4)应有过压安全阀及沼气泄漏报警器;

  (5)应具有良好的防腐性及密封性;

  (6)厚度及材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7)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8)高压储气罐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压力容器检定证书。

  (二)生物质气化工程关键设备

  1、固定床气化装置

  (1)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制取燃气;

  (2)单炉最低产气量≥1000m3/h,不支持间歇加料和出灰的气化炉;

  (3)气化效率≥72%;

  (4)燃气低位热值≥5.434MJ/Nm3;

  (5)燃气中CO含量≤20%;

  (6)项目内容包括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7)气化炉的免费保修期应不低于1年;

  (8)一年运行时间不应小于6000小时。

  2、流化床气化装置

  (2)单炉最低产气量≥1500m3/h;

  (3)气化效率≥75%;

  (4)燃气低位热值≥4.6MJ/Nm3;

  3、干馏热解气化装置

  (1)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制取燃气和生物质炭;

  (2)单炉生物质日处理量≥10T;单炉生物质年处理量≥3000T;

  (3)能源转化效率≥70%;

  (4)燃气低位热值间接式不小于14.6MJ/Nm3,直接式不小于8.4MJ/Nm3;

  (5)燃气中CO含量≤12%;

  (6)气化炉的保修期应不低于1年;

  (7)间接式干馏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燃气净化系统

  (1)包括冷却、除尘过滤、脱焦油等成套装置;

  (2)燃气通过除尘、净化、冷却后,在进人贮气柜前,其温度应不高于35℃,焦油和灰尘的含量应不大于10mg/Nm3;

  (3)污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

  (4)运行时间一年不应小于8000小时;

  (5)使用寿命应达到10年以上。

  5、燃气储柜

  (1)设备用途:调节储存生物质燃气,保证稳定供应;

  (2)燃气储柜出口压力为2-5kPa;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