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司法部《实施意见》及其《分工方案》,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完善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2.抓好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的落实。狠抓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制定的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维护制度权威。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建立健全系统、部门和行业的党风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健全配套制度。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各级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着重加强对监狱劳教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领域的监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逐步实行党务公开。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3.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拳头工程”来抓。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重点查处监狱劳教执法、法律服务管理等领域的案件,重点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重点查处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监狱劳教企业经营活动中商业贿赂案件。
十、围绕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司法协助和司法外事工作
34.积极开展司法协助和外事交流工作。积极参与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认真执行已生效的司法协助条约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国际领域的司法合作。切实做好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的牵头谈判与缔约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被判刑人移管个案合作。完成好中央交办的由我部牵头或者参与办理的大案、要案,努力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巩固和加强与有关国家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司法领域的高层互访。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司法交流,进一步巩固双边或多边关系。积极参与联合国和相关国际组织会议。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突出针对性,讲求实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好出国、出境考察和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与国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项目的管理。
十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5.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进程。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推进《
律师法》修改工作,积极推动《
监狱法》的修订和《监狱管理条例》的出台。积极参与劳教立法。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方面立法的研究论证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有关法律,特别是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立法活动。抓紧《
公证法》、《
监狱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法律的配套规章的制定,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