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大中型公证处的硬件建设。
大中型公证处(指总人数在20人以上,公证员在10人以上规模的公证处),要立足本处实际,建立能够接入互联网的内部网络系统。具备条件的公证处要积极引入协会推荐的办证专用软件,并与管理软件实现数据传输。
(二)软件建设
1.加强全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实现业务软件与管理软件的对接,加快办证专用软件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步伐。
继续完善和落实由协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公证行业数据库标准》,使之成为全行业办证专用软件认可并执行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是办证专用软件和管理软件之间数据传输的唯一标准。
2.进一步完善中国公证网和各省级协会网站的功能。
加强中国公证网和各省级协会网站的功能建设,做到每日信息发布和页面更新。完善网上业务咨询,继续向社会公示诚信纪录。
3.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软件的功能。
优化网络环境,提升硬件配置,强化软件功能,健全管理制度。要与教育、工商、公安、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利用现有的公证行业管理平台与其它行业的信息平台进行信息交换,丰富公证管理平台的功能,使之更好的为广大公证人员服务。
4.继续研究电子商务中引入公证的方案,积极探索公证行业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新的交易形式服务。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介入电子商务等网络活动是公证行业一个重要的机遇,全行业要积极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相关省级协会要在总结近年来电子商务公证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公证这一法律形式并借助信息化手段为新的交易形式服务。
5.对协会已经推荐的专用软件进行筛选,逐步规范办证专用软件。
中国公证协会拟对2002年向全国推荐的办证专用软件进行跟踪评定,了解公证处使用这些软件的情况,将根据软件开发单位的资质、软件升级服务质量、在业内的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对软件进行综合考量。对于业内反应良好的软件以及近几年新涌现的软件,在同意执行《公证行业数据库标准》并承诺按协会要求对软件进行升级的前提下,协会将重新向全行业予以推荐。
(三)大力提高管理系统的应用水平